楚天金報訊 據新華社電 國務院常務會議昨日決定完善出口退稅機制。
  一是下放審批權限,將對生產企業退稅工作全部下放到所在縣(區)審批,有條件的地方經批准後可將外貿企業退稅審批一併下放。
  二是實施分類管理。對納稅信用好的企業實行“先退後審”,對信用差的企業從嚴審核。
  三是採取網絡申報、自助辦稅申報等多種方式,為企業提供退稅申報便利。
  四是合理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。從2015年1月1日起,提高血管支架、電動自行車、噴塗機器人等產品退稅率,對生產過程存在污染的含硼鋼類產品取消退稅。通過有扶有控,促進外貿結構優化。
  (原標題:生產企業退稅全部下放到縣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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