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據網友“cold_sun”
   深圳晚報訊 (記者 歐陽夢甦) 日前,互聯網行業一場引人關註的官司在北京高院做出判決。事件緣起奇虎360標註百度搜索結果中的惡意網址,引發百度上訴,日前,北京高院對該案做出二審判決,法院認定百度搜索結果中存在惡意網址,360作為安全軟件以某種手段予以識別併進行警示具有一定公益性,但360標註行為仍然屬於不正當競爭。
   判決稱360行為有公益性
   對此判決結果,360公司表示:“不允許安全軟件標註搜索結果中的惡意網址,直接損害的是網民的利益。根據360安全中心的統計,每天網民通過搜索引擎點擊欺詐釣魚網址的次數在1000萬次以上,按每人每日點擊兩次核算,平均每天有超過500萬人通過百度等搜索引擎打開了欺詐釣魚網站。”
   根據中國互聯網協會近期發佈的《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》,超過50%的網民曾經遭遇過權益被侵害的情況。搜索引擎、網絡購物和聊天工具是網民遭遇欺詐的熱點領域,45%的網民受騙金額超過了100元,每年因遭遇欺詐而造成的損失合計在270億元以上。醫葯、家電維修、快遞、職業中介、機票等欺詐信息有80%來自於搜索引擎。
   判決書認為,360“在搜索結果網頁上插標雖然具有一定的公益性”,但“沒有證據顯示插標行為是保護網民免受虛假信息的必要手段”。對此,有業內專家指出,360作為國內最大的安全軟件,擁有最為全面的惡意網址庫數據,安全公司對於惡意網址的標註,將能提升搜索引擎服務的安全性,對網民的上網安全有著非常有效的防護和幫助。
   消費者權益應優先考慮
   業內資深安全專家、長城中電安全實驗室主任,OWASP北京負責人陳亮指出:“對搜索結果中的惡意網址進行標註的做法是國際通行的規則,是國內外安全軟件廠商所廣泛採用的防護方式,‘插標’行為並無不當之處。而百度唯獨禁止360進行插標,是一種不當行為。”
   對於此次法院的判決,360表示非常遺憾,並尊重法庭判決結果。360作為安全軟件,始終以保護網民上網安全為己任。雖然依據判決結果,360將停止標註百度搜索中的惡意網址,但仍會探索其他創新的方式,為用戶識別搜索引擎里的欺詐信息,為用戶提供安全、乾凈、可信的搜索引擎,讓用戶有更多的選擇,放心使用互聯網搜索服務。
   中國政法大學法制新聞研究中心研究員陳傑人分析稱,在立法與司法實踐時,如果保護網民的普遍權利與處罰企業之間相互競爭的“潛規則”發生矛盾時,不能本末倒置,應當優先考慮如何維護消費者的基本權利。
   網絡言論應掌握合理限度
   上述案件宣判之後不久,奇虎360與百度公司另外兩場官司——“方舟子被收買”微博案和百度訴360名譽侵權案在北京海澱法院宣判,法院最終認定,微博作為一種自媒體,相對應地對其言論自由的把握尺度也更寬,但同時也不能忘記行使言論自由的合理限度。對此,法院最終認定,360與百度存在一定業務範圍重合,周鴻禕作為360的負責人,在百度報道360公司負面新聞時發表微博,具有一定原因,故予以酌情判決賠禮道歉、賠償損失。
   據瞭解,此案最初源於2012年10月,微博上有網友爆料稱“聽說國內某搜索巨頭正在風控散錢做競爭對手負面。最新消息是,花了300來萬,雇佣了一個有名的打假鬥士,死咬競爭對手”,之後方舟子在網上發佈針對360公司和周鴻禕的詆毀和侮辱性言論,百度公司在百度新聞首頁的焦點新聞予以突出報道,還特別設立了“方舟子VS360”的熱門新聞專題,報道了相關負面新聞。
   2013年1月份,百度公司認為360官方微博和360董事長周鴻禕轉發的“有網友爆料稱方舟子被百度以金錢收買和利用”等言論微博,構成對其名譽權的侵害,故在海澱法院起訴了360公司和周鴻禕。法院認為,微博作為一種自媒體,更多的是分享自我的感受,因此個性化、隨意性更強,主觀色彩更加濃厚,相對應地對其言論自由的把握尺度也更寬,但在享受微博帶來的自由的同時,也不能忘記行使言論自由的合理限度。  (原標題:360輸了官司贏了公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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