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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 (usb記者 吳柳滔 通訊員雷志良) 順昌縣法院創設司法聯絡員,建立“1+1+N”農村司法服務機制,使發生在農村的矛盾糾紛能及時得到解決。今年初以來,通過這一機制,為村民化解矛盾糾紛213起,每件糾紛均在當天得到解決。
  19日一早,usb雙溪街道城東村10多戶村民代表來到村委會議室,等待縣法院法官上門立案。
  因歷史遺留問題,這些村民歷經10多年還未辦理房產證,他們想通過訴訟途徑室內裝潢解決。為方便村民立案,縣法院決定上門受理。村司法聯絡員第一時間通知了村民,告訴他們需要準備的材料。當日上午9點,法院立案庭法官來到會議室,為村民立案。
  司法聯絡員是順昌今年初創設的一個新角色。由於地處山區,加上法律服務資源缺乏,一些發生在農村的矛盾糾紛往汽車貸款往無法及時得到化解。如何把司法觸角伸進農村,打通司法服務“最後一公里”?近年來,順昌法院一直在探索。
  今年初,縣法院經過與各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協商,決定選聘鄉鎮司法調解員等為司法聯絡員,建立“1+1+N”農村司法服務機制。機制中的“N”,就是分佈在全縣農村的數百名司法聯絡員,他們通過鄉鎮綜治維穩中心這個“1”,與法院司法指導員這個“1”聯繫,為村民提供矛盾排查、訴前化解、巡迴審判室內設計、訴訟指導、文書送達、信訪接待、法律宣傳等14個服務項目。
  林曉武原是大幹鎮的司法調解員,年初被選聘為縣法院的司法聯絡員後,和法官一同到村裡處理糾紛就成了工作常態。前不久,大幹村劉老漢在路邊行走時,被清潔車撞到,腳受傷了,賠償問題一直沒談攏,老漢說要去法院起訴。得知他要打官司,林曉武來到劉老漢家,替他擬好了訴狀。16日中午,縣法院法官在林曉武的帶領下,來到劉老漢家,並把肇事方和村幹部召集過來,當場立案,當場調解。最終,劉老漢和肇事方達成賠償協議。
  (原標題:村民有糾紛,當天就解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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